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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人員身患疾病 社區(qū)矯正彰顯溫暖2014年4月17日,一陣急促的電話打斷了正在工作的高橋司法所工作人員,撥打電話的是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的社區(qū)矯正人員徐某。電話中,徐某向司法所工作人員說明未能按時來報到的原因是因為其雙腳腫脹,不能下地走路;并咨詢能否推遲幾天等病情有所好轉再來報到。得知這一消息后,高橋司法所工作人員決定前往徐某家中進行探望。在探望中,工作人員通過談話了解到徐某雙腳無故腫脹,不能正常行走,醫(yī)院已經(jīng)開了中藥為其調理。根據(jù)這一情況,高橋司法所在徐某家中為其辦理了報到談話手續(xù)。談話中,司法所工作人員還詳細了解了其生活、思想狀況,并對其進行了面對面的法制教育,并希望徐某好好養(yǎng)病,保重身體的同時也要認真遵守《社區(qū)矯正實施辦法》的各項規(guī)定。徐某對高橋司法所工作人員細致入微的關懷表示非常感謝,并表示一定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的管理。通過徐某一事,充分彰顯了高橋司法所的人文關懷,以人為本的理念。在實施矯正的同時也密切關注矯正人員的身心健康,拉近了工作人員與矯正對象之間的距離,增進了彼此間的情感交流,為社區(qū)矯正創(chuàng)造更好條件,為矯正人員順利回歸社會奠定良好的基礎。(區(qū)司法局高橋所)